13岁幼女被介绍卖淫,案犯一审被判一年多因漏罪再审改判七年
“万万没想到,介绍这种事会产生在我的卖淫孩子身上。”11月10日 ,案犯16岁少女小菱的判年爸爸对汹涌新闻(www.thepaper.cn)说,小菱在13岁时被29岁男人陈某介绍卖淫 ,多因并被40岁的漏罪男人于某强奸。
判定书显现,再审湖南宁远县男人陈某2021年最初带女孩在各种KTV场所进行有偿随侍和卖淫,改判触及13名女孩,岁幼审被均为未成年人,女被年有的介绍仍是不到14岁的幼女。
宁远县法院原审以介绍卖淫罪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背治安管理活动罪,卖淫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案犯小菱的家人不服并为此奔波,永州中院作出再审决定书 ,指令宁远县法院再审。后检察机关以案子现实与原审申述现实不符、发现漏罪为由改变申述和弥补申述 。2023年10月20日 ,宁远法院再审改判陈某有期徒刑7年,陈某上诉 ,现在该案处于二审中 。
拐骗:“一个没有爱情的杀手”。
陈某有两个微信,一个微信名为“一个没有爱情的杀手” 。
2021年5月,小菱玩短视频App时,陈某经过私信联络上了其时还在读初二的小菱。彼时,因学业压力等,小菱厌学逃课。且因而爸爸妈妈离婚 ,进入青春期的小菱又有些背叛 。关于互联网结交 ,她毫无防范,更不知社会险峻。
陈某生于1992年